各学院:
根据我校研究生培养的总体安排,需进行2023级研究生导师的确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年度学生与导师的互选工作通过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进行,具体操作要求详见《安徽工程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学生导师双选模块操作手册(学生篇)》(附件1)和《安徽工程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学生导师双选模块操作手册(导师篇)》(附件2)。
2.硕士研究生与导师双向选择采用如下机制:
①学生选择导师阶段:学生在系统开放的规定时间内,在本学位点可招生且有空余招生指标的导师列表中选择心仪导师。在每轮开放时间内学生只能选择1名导师。学生选择阶段结束后,关闭学生选择系统,开启导师选择系统。
②导师选择学生阶段:导师在系统开放的规定时间内,在选择本人的学生列表中选择学生,选择学生的数量不能超过前期招生资格审核工作中核定的招生指标。
③一轮双选结束后,未被导师选择的学生进入下一轮双选,流程同上。可开展多轮双选,直至所有学生成功确定导师。
④第一轮双选学生选择阶段开放时间为本通知发布之时起至2023年10月8日20点,导师选择阶段开放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20点至9日17点。
3.通过2023年研究生招生资格审核的导师方可指导2023级研究生。
4.研究生导师的确定由学院负责组织,结果报研究生部备案。优先支持有在研科研项目,且科研经费充足,并给研究生提供助研岗位导师。各学位点在导师确定之前,应向学生详细介绍具有招生资格的导师研究方向,科研和指导学生情况。承担二类及以上项目的导师在项目(非集体项目)在研阶段每年至少设置一个岗位,其他导师根据科研情况自行设置岗位。
5.专业学位硕士生实行双导师制,校外导师确定工作另行通知。
6.招生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审核的招生指标数,特殊情况须经过学院教授委员会审核。
7.请各学院于10月11日前,将《硕士研究生与导师双选汇总表》(纸质版签字盖章)(附件3)报研究生部。若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已开展线下双选工作,可将《硕士研究生与导师双选汇总表》直接交研究生部。
8.根据《安徽工程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管理办法(修订)》规定,导师和研究生之间的培养关系确定后一般不作调整。
附件1.安徽工程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双选操作手册(学生篇).docx
附件2.安徽工程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系统双选操作手册(导师篇).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