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了加强研究生教学过程管理和质量监控,掌握本学期开学以来课堂教学、培养环节、实践环节、论文工作等研究生培养工作整体状况,根据《关于做好2025年秋季学期研究生教学与学位论文相关工作的通知》,拟在第9-10周开展研究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小组组成
检查小组由各学院研究生分管院长、校/院研究生督导、研究生秘书等组成,分管院长担任各检查小组组长。
二、检查时间
教学周第9-10周(10月31日-11月9日)。
三、检查形式
检查主要由理工类学院、人文社科类学院之间开展互查,检查形式为现场查看、随堂听课、师生座谈会等。研究生督导组将协同各学院督导召开研究生座谈会。
四、重点检查内容
1. 教学秩序及效果。深入课堂检查教学秩序及教学效果,是否按教学计划开展教学活动,课程进度是否符合教学日历安排等。
2. 教学管理资料。检查所开课程是否有完备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学日历等、并录入系统;检查教学监控材料,如考核成绩管理、教学调停课等是否规范等。
3. 学位论文进展情况。2023级研究生学位论文进展情况;学院开展2023级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进展情况,程序、过程材料等是否符合文件相关要求;是否存在学位论文题目与开题论证时变动较大的情况等。
4. 秋季学期硕士学位申请工作。秋季学期2025届结业生学位申请工作进展情况,预答辩论文预审等程序、过程材料、专家预审意见等是否规范;成果认定完成情况等。
5. 专业实践开展情况。学院是否制定专业实践工作方案;是否制定2024级专硕研究生专业实践计划;已经外出实践的专硕研究生目前开展实践进展情况,是否签订安全责任协议、三方协议等,协议是否规范完整;校企导师对指导情况等。
6.专硕“四题”开展情况。检查专硕所在学院2023级专硕研究生的“四题”选题表、2024级专硕研究生论文选题“行业企业出题”汇总表(学生)和“四题”选题学院审核备案表是否完整规范。
7. 落实整改情况。学院对本学期以来反馈研究生教学督导意见和建议的落实整改情况。
五、检查安排
原则上,每两个学院检查另两个学院,检查学院排在前面的学院院长(副院长)作为组长,具体安排如下:
理工类学院:
检查学院 | 被查学院 |
建筑工程学院 人工智能学院 | 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
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电气工程学院 |
纺织服装学院 | |
电气工程学院 纺织服装学院 | 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 |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 |
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 计算机信息工程学院 |
数理与金融学院 | |
计算机信息工程学院 数理与金融学院 | 集成电路学院 |
建筑工程学院 | |
集成电路学院 | 人工智能学院 |
人文社科类学院:
检查学院 | 被查学院 |
马克思主义学院 体育学院 | 外国语学院 |
人文学院 | |
外国语学院 人文学院 | 设计学院 |
经济与管理工程学院 | |
设计学院 经济与管理工程学院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体育学院 |
六、工作要求
1. 检查小组人员应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深入、细致地对被检查学院的教学材料进行检查、评价,并于检查前三天将检查具体安排(人员、时间等)报研究生部。
2.检查完成后,检查学院共同填写记录表(附件1)纸质版,于11月11日前将纸质版记录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报研究生部,电子版发送至yjspy@ahpu.edu.cn。
3.被检查学院应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实事求是地总结经验,并根据检查小组意见认真做好整改工作,做好工作记录。被检查学院于11月11日前提交一份相关总结报告(附件2)。
附件1:安徽工程大学教学与学位论文工作检查情况记录表.xlsx
附件2:安徽工程大学研究生期中教学与学位论文检查工作总结报告(模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