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30日 星期六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研究生部(学科(学位)建设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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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算2023-2024学年研究生教学与指导工作量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安徽工程大学研究生教学与指导工作量计算暂行办法》校研字〔2024〕8号文件,为切实做好2023-2024学年研究生教学和论文指导工作量核算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核算范围

研究生教学与指导工作量由研究生课程教学工作量和指导研究生工作量两部分组成。其中研究生课程教学工作量包括研究生公共课教学工作量和研究生专业课教学工作量。

研究生教学工作量为2023-2024学年期间的工作量,以正式下达的教学任务为准;论文指导工作量按指导在校生人数核算,以研究生导师互选结果为准。

二、相关说明

1.教学和论文指导工作量均可通过系统导出,作为各学院核算的重要参考。具体导出路径为:“培养”-“教学工作量”-“教师教学及论文指导”。

2.教师监考工作量暂不能通过系统导出,须提交纸质版(附件)。

3.留学生教学和指导工作量由学院报国际处,经由国际处初核后统一报研究生部。

三、相关要求

1.对于教师跨学院授课或指导研究生的情况,相关学院之间应该加强沟通,以确保工作量核算不重复、不遗漏。

2.请各学院高度重视研究生教学与论文指导工作量核算工作,加强组织,认真审核,确保各项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3.各学院请于126日前将核算结果表格(纸质盖章、电子档各一份)报研究生部。

附件:监考工作量核算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