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打造高水平研究生导师队伍,提升导师教书育人能力,提高研究生人才培养质量,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研究生指导教师培训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体在岗研究生导师(含校外导师),学院分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学院研究生秘书,学院研究生辅导员。
二、培训形式
本次培训采取“院校两级培训”方式。
1.校级培训由研究生部组织,由学院通知相关导师按时参加培训;
2.院级培训由研究生培养单位组织,培训方式及时间由学院安排。
三、培训安排
(一)校级培训
1.培训对象:全体2024年新增研究生校内导师,学院分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学院研究生秘书,学院研究生辅导员现场参会。
2.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3.培训方式:全体2024年新增研究生校内导师,学院分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学院研究生秘书,学院研究生辅导员参加现场培训;其他在岗研究生导师(含校外在岗兼职导师)线上培训。
4.培训内容:师德师风、业务能力、研究生心理健康和学校研究生管理规章等内容。
(二)院级培训
1.培训对象:本单位所有研究生导师。
2.培训时间:9月4日-12月31日,具体培训安排由各培养单位自行确定,报研究生部备案。
3.培训内容和方式:学院常规培训由学院自行组织开展,主要围绕“政治素质”、“师德师风”、“业务能力”三方面开展。培训方式由各学院自行确定。鼓励采取专题讲座、政策解读、经验交流、参观考察等在内的多种形式提高培训效果。
四、相关要求
1.根据学校相关管理办法要求,学校培训应参会人员不得无故缺席。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需由所属学院开具证明,将因故不能参加现场培训会的人员名单报研究生部备案。
2.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于9月9日前,提交本单位研究生导师培训工作方案,培训方案中应包括培训负责人/主讲人、培训主题、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参加人员等。
研究生部
2024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