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安徽工程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修订)》(校学位字﹝2021﹞3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具体通知如下:
一、必修环节认定
2024年必修环节认定仍然通过线下提交表格的方式。
1. 对2024届毕业研究生进行社会责任学分认定,具体根据“安徽工程大学大学生社会责任学分认定标准”执行,学院报送《社会责任学分认定汇总表》(附件1)。
2. 对2024届毕业研究生进行学术活动学分认定,根据研究生学术活动登记卡对所有预计毕业研究生进行学术活动学分认定,学院报送《学术活动学分认定汇总表》(附件2)。
3. 对2024届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进行教学科研实践学分认定,学院报送《学术型研究生教学科研实践学分认定汇总表》(附件3)。
4. 对2024届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进行专业实践环节学分认定,学院报送《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环节学分认定汇总表》(附件4)。
二、学术成果认定
2024年学术成果登记和审核认定全部通过研究生管理系统完成,具体操作参见成果认定系统使用说明(附件5)。
(一)学术型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其学术成果须至少达到以下8款中的1款,否则不予参加论文答辩。成果原则上安徽工程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联培生按联合培养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1. 以第一作者或者第二作者(第一作者必须是其校内导师或联培导师;联培导师为第一作者的,校内导师必须为通讯作者)在二类及以上学术刊物,或以第一作者在三类学术刊物(其中高校学报须为具有硕士学位授权的高校学报,否则由学校组织2名校外专家对研究论文进行双盲评审鉴定,鉴定结果均为“达到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术水平”)上公开发表或正式录用(须提供录用证明且经导师签字认可)一篇与其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
2. 由学院教授委员会认定的国内外高水平学术会议上发表或宣读论文;
3. 出版学术专著,或参与学术专著的撰写(3万字以上);
4. 获得省级以上科研奖励(省级前3,国家级前5);
5. 以第一发明人(或导师是第一发明人,本人为第二发明人)获得发明专利1项;
6. 艺术作品(第一完成人)获得省级以上行业协会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7. 参加省级汇演(汇展)并获得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8. 参加省级以上学科竞赛(第一完成人)并获得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其学术成果须至少达到以下7款中的1款,否则不予参加论文答辩。成果原则上以安徽工程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联培生按联合培养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1. 符合学术性研究生学术成果要求的第1-8款中的任1款;
2. 以第一发明人(或导师是第一发明人,本人为第二发明人)获得实用新型专利一项;
3. 撰写的调查研究报告或决策咨询报告被县级及以上政府有关部门或事业单位采用(须提供采用证明);
4. 翻译硕士完成15万字的笔译实践或累计不少于400小时的口译实践(须提供证明);
5. 参加企业技术改造或新产品开发并取得较大突破和应用(须提供证明);
6. 经学院教授委员会认定的其他创新性或应用型成果;
7. 提交一篇第一作者且与研究方向相关的论文或调查研究报告或决策咨询报告,由学校对其查重通过后组织2名校外专家进行双盲评审鉴定,鉴定结果均为“达到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术水平”。
三、学术成果登记和认定程序
1. 研究生登记成果。研究生登陆研究生管理系统-成果管理登记成果,包括发表论文、获奖情况、获得专利等成果。
2. 导师对登记成果进行审核。导师登陆研究生管理系统教师端口-科研成果管理,对研究生登记的成果进行逐项审核,主要审核成果的真实性。
3. 学院对登记成果进行审核。学院研究生秘书通过研究生管理系统管理端口-研工-科研成果管理,对研究生登记的成果(导师审核后)进行逐项审核,主要审核提交材料是否规范。
4. 研究生提交成果认定申请。研究生登陆研究生管理系统-毕业与学位-学术成果认定,核对个人学术成果是否录入完成,无误后提交成果认定申请,并导出《安徽工程大学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学术成果登记表》报给学院。
5. 学院组织学术成果认定。学院组织相关人员在以上成果认定范围内对研究生学术成果进行审核。完成后,学院须登陆研究生管理系统管理端口-学位-学术成果认定-学术成果认定审核,进行操作,并将《安徽工程大学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学术成果登记表》和《汇总表》签字盖章后报送研究生部。
四、检查工作
请各学院严格对照相关文件规定和研究生培养方案,认真做好毕业生必修环节及学术成果认定工作,研究生部将协同研究生督导组对各学院认定结果组织开展抽查。
各学院于5月10日前将相关表格(纸质版和电子版)交至研究生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