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2024届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学〔2024〕7号)以及《安徽工程大学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24届省校两级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依照《安徽工程大学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校研字〔2024〕1号)执行。
二、评选名额
凡我校在籍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均可作为评选对象。省级优秀毕业生按照全日制毕业生总人数的4%比例评选;校级优秀毕业生按照全日制毕业生总人数的15%比例评选。(省级优秀毕业生在校级优秀毕业生中择优推选产生)
三、评选程序
1.各学院根据评选条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择优的原则,对照标准和条件,采取学生本人申请、班级推荐(班级在本人申请、民主推荐的基础上,经辅导员签字确认,确定推荐人选的对象)、经学院研究审核、提出本学院候选人名单。
2.各学院推荐人选要在全院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并于3月12日前将公示材料等相关纸质版报送至研究生部,电子版发送邮箱yjsgl@ahpu.edu.cn,逾期视作放弃。
各学院应报送的材料:
省级优秀毕业生:
(1)学生成绩单、论文、获奖证书等个人支撑材料
(2)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3)2024年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汇总表
校级优秀毕业生:
(1)安徽工程大学研究生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2)2024年校级优秀毕业生汇总表
3.研究生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对各学院的评选结果进行复核,并报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核,审核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评选要求
1.各学院要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把关,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增强评选工作的透明度。
2.各学院在评选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严禁弄虚作假。报送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违规,一经发现取消评选资格,并按照学校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附件2:2024年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 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