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规范研究生教学管理,加强教学质量监控,稳定教学秩序,全面掌握研究生教学工作与学位论文进展情况,不断提升研究生教学及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教学工作安排,现将本学期期初研究生教学与论文检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本学期第一周(2月26日)开始至第二周(3月10日)结束。
二、检查方式
本次教学检查采取学院自查和学校抽查相结合的形式进行,通过听课、材料检查、巡视、召开师生座谈会等方式开展。各学院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自行组织检查;相关部门组织有关人员对全校教学情况进行抽查。
三、检查内容
请各学院结合《关于做好2024年春季学期研究生教学与学位论文相关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做好自查工作。
1.检查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落实情况。
2.检查各研究生课程教学安排落实情况、教学设施运行情况、研究生教材发放领取情况。
3.检查各研究生课程教学大纲、教学日历和备课笔记等编写情况,教学日历系统上传情况。
4.检查研究生课堂教学情况,关注教师到课情况、学生上课出勤率、课堂教学效果等。
5.检查研究生学位论文进展情况,程序、过程材料等是否符合相关要求,包括开题报告、中期检查等。“四题”工作进展情况。
6.检查上学期研究生各课程考试阅卷情况。
7.检查研究生实践教学工作开展情况。
8.检查实验室环境维护及设备。
9.检查上年研究生学科竞赛统计情况。
10.检查联合培养研究生教学实践及学位论文进展情况。
四、检查要求
1.高度重视。各学院应根据通知要求,拟定学院期初研究生教学与论文检查计划、组织部署教学检查,认真完成各项检查工作。
2.及时总结。各学院要全面了解研究生课堂教学和论文的真实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持续改进;要及时总结优秀教学及研究生指导经验和典型案例并加以宣传推广。《自查情况总结表》经分管教学工作领导签字盖章后,于3月13日前报研究生部培养科,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81514181@qq.com。
研究生部
2024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