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30日 星期六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研究生部(学科(学位)建设办公室)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重要通知

关于做好2023年研究生教育创新基金项目已立项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安徽工程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基金管理办法》(校研字〔2016〕25号)(以下简称“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我校2022年已立项研究生教育创新基金项目的结题工作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2022年度立项的实践与创新基金项目和学科竞赛项目。

二、项目检查验收要求

1.项目负责人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自查,申请项目结题完成项目结题报告。申请延期结题项目填写申请延期结题报告书。

2.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和指导老师对该项目进行初审。学院须对照《项目任务书》《安徽工程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基金管理办法》中的“实施与管理”确定验收标准,严格把关,确保质量。

3.研究生部组织专家进行复审。

三、材料报送和时间安排

1.结题项目按照《安徽工程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基金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填写《安徽工程大学研究生实践与创新基金项目结项审批表》(附件1)、《安徽工程大学研究生学科竞赛项目结项审批表》(附件2)和《2022年研究生教育创新基金项目结项汇总表》(附件3),并报送审批表及相关成果材料。

2.因特殊原因需要延期的,需提出延期申请,填写延期结题申报书(附件4)。

各学院请于2024年1月5日前完成上述的检查验收工作,并报送结题报告及相关支撑材料纸质版与电子版(一式一份)至研究生部。

四、其他要求

到期应结题的项目,请按规定程序尽快结题;若项目验收不合格,限期整改。

  

附件1:安徽工程大学研究生实践与创新基金项目结项审批表.doc

附件2:安徽工程大学研究生学科竞赛项目结项审批表.doc

附件3:2022年研究生教育创新基金项目结项汇总表.xls

附件4:安徽工程大学研究生项目申请延期结题报告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