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30日 星期六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研究生部(学科(学位)建设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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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期中课程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本学期研究生课程教学安排,现将期中课程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共课考试安排

班级名称

考试时间

考试地点

跨文化交际(英语)

521日(周五,第十二周)
下午1500-1700

6

跨文化交际(英语)1

526日(周三,第十三周)
下午1500-1700

6

跨文化交际(英语)2

526日(周三,第十三周)
下午1500-1700

6

自然辩证法概论1

526日(周三,第十三周)
上午 10:0012:00

6

自然辩证法概论2

526日(周三,第十三周)
上午 10:0012:00

6

自然辩证法概论3

526日(周三,第十三周)
上午 10:0012:00

6

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1

531日(周一,第十四周)
上午 10:0012:00

6

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2

531日(周一,第十四周)
上午 10:0012:00

6

知识产权1

61日(周二,第十四周)
下午1500-1700

6

知识产权2

61日(周二,第十四周)
下午1500-1700

6

知识产权3

61日(周二,第十四周)
下午1500-1700

6

知识产权4

61日(周二,第十四周)
下午1500-1700

6

请以上各课程授课教师于考试前一周将相关材料报研究生部,学院研究生秘书及时将考试时间、地点通知相关学生,学生在相关课程考试前3天可通过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查看所在考场等信息。

巡考、考务、监考人员请严格按照考试相关职责,各负其责。

二、专业课考试安排

各专业课应于课程结束两周之内完成考试考核。请各学院自行安排专业课考试时间、地点和监考人员,并务必于考试前一周通过系统做好考试安排。

三、有关要求

1.公共课和专业课课程试卷及考查材料由学院留存备查。

2.各学院专业课程考试结束后,请研究生秘书提醒授课老师须及时于一周内通过系统录入提交,并打印一份签字后以学院为单位报研究生部。

3.本学期所有成绩系统提交的截止时间为731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