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30日 星期六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研究生部(学科(学位)建设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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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稳定教学秩序,规范教学行为,提高教学质量,全面掌握本学期开学以来研究生教学工作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教学过程和各培养环节中存在的问题,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拟于第十一周至第十二周(5.13-5.23)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研究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相关研究生培养学院组成35人的研究生期中教学检查领导小组,由学院分管院长、硕士点负责人、研究生秘书、导师代表组成。

二、检查的方式和目的

各学院自查。各学院通过召开教师和研究生座谈会,组织听课和现场检查等方式,详细了解开学以来教师教学情况、研究生学习情况、指导教师论文指导情况以及教学管理情况等。

研究生部抽查。研究生部组织研究生秘书对各学院研究生教学、培养情况进行抽查。

通过检查,找出研究生培养过程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加强教学工作的建议,总结推广教学改革和教学管理的经验,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

三、检查内容

1.检查上课情况。检查是否按教学任务正常上课,课程进度是否符合教学日历安排,教师调、停课的手续是否完备等;研究生上课及学习情况,是否按时上课、按时完成作业、完成实验、到课率情况等。

2.教学档案的归档情况。包括培养方案,教学计划,课程考试成绩、试卷,论文开题及中期检查等相关材料的归档及网上提交情况。

3.指导教师培养研究生情况。主要检查指导教师对研究生的培养过程的安排与指导情况,导师对研究生的指导程度及论文是否结合科研进行等。

4.专业实践、教学科研实践、社会责任感等必修环节的开展情况。

5.论文进展情况。主要检查2019级学术学位、全日制专业学位和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完成情况;2020级专业学位(两年制)论文开题进展情况。

6.毕业生学位申请进展情况。主要检查学院预答辩完成情况;毕业生学术成果认定、学位课程、培养方案总学分完成情况。

7.学院对于教学督导意见/建议的落实整改情况。

四、检查要求

1.各学院要认真抓好研究生培养质量,对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及时进行动员和布置,并做出具体安排。

2.各学院主管领导要听12次本学院教师主讲的研究生课程,通过听课,了解研究生教学情况。

3.各学院通过自查及检查,及时发现和总结问题及经验,提出意见和建议,于525日前将《研究生期中教学检查总结报告》(附件)汇总后(电子稿、加盖公章的纸质稿各一份)报研究生部。

附件:研究生期中教学检查总结报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