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30日 星期六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研究生部(学科(学位)建设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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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期末课程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做好本学期研究生课程考试的考务工作,根据教学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共课考试安排

班级名称

考试时间

考试地点

矩阵理论1、2班

1月7日(周,第十周)
上午8:30-10:30

6教

数理统计1班

1月7日(周,第十周)
上午8:30-10:30

6教

高等工程数学1、2

1月7日(周,第十周)
上午8:30-10:30

6教

数值分析1、2、3

1月7日(周,第十周)
下午 15:00—17:00

6教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1、2、3、4、5、6

1月8日(周,第十周)
下午1500-1700

6教

英语精读与听力1班

1月11日(周,第二十周)
上午8:30-10:30

6教

科技英语阅读12班(学术)

 1月11日(周,第二十周)
上午8:30-10:30

6教

科技英语阅读12、3、4、5班(专硕)

1月11日(周,第二十周)
上午8:30-10:30

6教

实用英语写作12班(学术)

1月12日(周,第二十周)
上午8:30-10:30

6教

实用英语写作12、3、4、5班(专硕)

1月12日(周,第二十周)
上午8:30-10:30

6教

请以上各授课教师于考试前三天将相关材料报研究生部,并将考试时间、地点通知相关学生。监考人员请提前15分钟到达考场。

二、专业课考试安排

各专业课应于课程结束两周之内完成考试考核。请各学院自行安排专业课考试时间、地点和监考人员,并务必于考试前一周将考试安排情况报研究生部。

三、有关要求

1.本学期所有课程考试结束后,请于一周内通过系统提交成绩,并打印一份签字后以学院为单位报研究生部,本学期成绩网报截止时间124日00:00。同时提交一份纸质成绩到研究生部。

2.公共学位课答卷(完整装订后)交到研究生部留存,专业学位课和非学位课试卷及考查材料学院留存。

3.请各学院通知相关学生参加相应课程的考试。

4.因疫情防控需要,监考教师与学生进入考场需全程佩戴口罩,考场安排座位应保持一定间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