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30日 星期六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研究生部(学科(学位)建设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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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硕士学位论文评审和学位申请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和教育厅有关部署和要求,以及《教育部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上半年毕业研究生学位授予相关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20〕1号)《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高校及时组织线上开学的通知》(皖教工委函〔2020〕23号)文件精神总体要求,结合我校研究生管理工作实际,现将2020年春季学期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及学位申请工作安排如下。

一、硕士学位申请总体安排

考虑到毕业研究生按时毕业、学位授予和就业的需求,学校将在6月份进行毕业答辩及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由于湖北籍春节返乡及其他由于疫情对学业影响较大等特殊情况的毕业生,学校将根据需要,在8月份临时加一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硕士学位。(8月份申请学位的时间节点为6月份批次延后40左右

研究生可以选择一次春季学期学位申请(6月份批次或8月份批次),如未通过只能6个月至一年内再重新进行学位申请

二、学位审请具体程序及方式

1.学位论文评审申请:研究生管理系统开放的起始时间定为2020年4月25日,暂不设截止时间。特殊情况请学院统计好报研究生部备案。

基本操作程序:

(1)学生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点击学位→学位论文评审管理→提交学位论文评审申请,只需提交评审申请,无需在系统提交论文;

(2)学生提交学位论文评审申请后,导师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点击导师→学位论文管理→论文评审评语管理,导师根据对研究生学位论文的预审情况,填写导师评语,对是否同意送审论文给出结论。

2.学位论文文字重合百分比检测

(1)所有申请硕士学位论文外审之前必须进行论文文字重合百分比检测。每篇学位论文提供一次检测和一次补测。

(2)6月批次论文提交:须由导师本人将预审通过后的论文(送审版)电子稿提交给研究生秘书,由研究生秘书于55日之前统一报送研究生部。论文(送审版)电子稿(PDF格式)的名称一律使用“学院名称+学号+姓名”的命名方式。论文(送审版)检测完毕后,各学院研究生秘书将检测结果反馈给导师、研究生,并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对检测结果进行处理。因第一次检测不符合要求,经修改后,需进行第二次检测的论文(送审版),于515日提交研究生部检测,仍不符合要求,不予送审。

3.论文送审

研究生学位论文采用双盲评审。论文送审采用网络评审系统进行,研究生部对符合重合百分比检测要求的论文(送审版)将通过评审系统直接上传送审。

4.论文评阅结果反馈

(1)导师要指导和督促研究生按照专家评审意见对学位论文进行认真修改,所有返回论文均需填写《安徽工程大学学位论文评阅意见修改情况审核表》。

(2)专家评审意见为“修改后答辩”的需经导师审阅、提交学院教授委员会审核并同意后,方可进行答辩申请。专家评审意见均为“同意答辩”的,经导师同意后,直接进行答辩申请。

(3)对有一名评阅人明确说明“不同意答辩”的学位论文,要求导师审阅,并提交学院教授委员会审核后决定是否再次送审。如同意再次送审,则由研究生部组织学位论文再次送审。若不同意再次送审,则研究生必须对学位论文做重大修改,6个月至一年内再重新进行学位论文评审。

5.学位资格审查

(1)各学院教授委员会对照培养方案对申请学位的研究生进行资格审核。

(2)各学院61日前将6月批次学位申请研究生发表论文学术成果复印件及《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核情况汇总表》通过线上报送至研究生部。

6.组织答辩

6月批次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在6月15日前完成,若届时疫情解除,答辩仍采用集中形式进行,原则上不邀请外地专家。若疫情尚未解除,答辩宜采用线上视频会议方式进行,要求和程序与线下答辩一致。答辩全过程需要学院答辩秘书录像留存。线上答辩需由学院提前向研究生部备案。

7.提交学位申请材料

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的,必须要上学院教授委员会,由学院教授委员会根据其政治思想表现、课程学习成绩和论文答辩情况全面审核对学位申请者是否同意建议授予学位作出决定。研究生秘书汇总学位申请材料,并于620日前统一交研究生部。

三、注意事项

1.研究生导师要认真履行研究生培养第一责任人职责,疫情防控期间充分利用电话、微信、QQ和邮件等线上途径开展研究生指导工作,同时,导师应充分掌握研究生的思想状况、身体情况和学习生活状况,如有问题,及时报告学院共同解决问题。各学院应加大对导师指导研究生情况的监督检查。

2.各学院要提高站位,积极行动,安排专人负责,认真做好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及学位申请工作,应对研究生在学位论文工作、答辩、学位申请等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给予关注、解决。如有特殊情况请与研究生部沟通,尽可能避免或减少疫情对学位授予工作的影响。

3.研究生学位申请的各项工作通过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导师、学院和研究生直接在系统中进行审批,疫情解除之前学生无需向学院和研究生部提交纸质版学位申请材料,待疫情解除后各相关人员在纸质材料上补签字后交至学院统一处理。

4.上述时间节点及工作安排将根据疫情变化,以及上级部门和学校政策适时调整。请各学院结合自身实际,进一步明确要求和时间节点,安排好各项工作,及时通知到每一位学生。确保学生学业顺利,确保学生学位论文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