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30日 星期六
各学院、各有关部门、毕业研究生各班级:
为做好研究生学位授予及毕业文明离校工作,现将有关工作的具体日程安排通知如下:
时间 | 内容 | 备注 |
6月3日 | 毕业生体检 |
|
6月6日前 | 学位分委员会进行学位授予资格审查 |
|
研究生部审核毕业生学费、住宿费、教材费等交费情况 |
| |
6月1-11日 | 编制就业派遣方案 |
|
办理党组织关系迁移、户口迁出等工作 | 党组织关系迁移由各学院组织 | |
优秀毕业生评选 |
| |
6月11日前 | 各学院报送相关材料 | |
6月11-14日 | 研究生部整理、审核学位申请材料 |
|
6月14日 | 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决定学位授予,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 |
|
6月15-18日 | 办理就业报到证 |
|
6月21日(暂定) | 毕业典礼,授学位证书,合影 | 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
6月14-21日 | 办理离校手续 |
|
6月21日 | 发放报到证,发放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 | 到各自学院研究生辅导员处签名领取 |
6月24日 | 毕业生打扫寝室、学生离校,组织有关部门对宿舍及离校情况进行检查 | 中午12点之前,所有毕业班研究生全部离校 |
6月底 | 整理毕业生档案 |
|
7月初 | 转存及寄送相关档案材料 |
|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毕业生思想教育及文明离校工作,精心组织,以实际工作成效促进毕业研究生文明离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