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安徽工程大学研究生“三助”管理办法(试行)》(校研字〔2014〕12号)文件要求,现就2017-2018学年研究生 “三助”岗位考评、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三助”岗位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7-2018学年研究生 “三助”岗位考评工作
1. 参加“三助”的研究生于聘期结束前向设岗单位(或教师)提交《安徽工程大学研究生“三助”岗位考评表》。
2. 设岗单位(或教师)对研究生“三助”工作予以考核,并在《安徽工程大学研究生“三助”岗位考评表》上签署意见。
3.请设岗单位汇总岗位考评表,于6月30日前将《研究生“三助”岗位考评结果汇总表》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电子版发送至xsgz@ahpu.edu.cn)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二、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三助”岗位征集工作
1.研究生“三助”中助管岗位聘期为10个月,助研岗位聘期按照设岗教师申请的时间为准,最长不超过10个月,助教岗位聘期为一学期。
2.对照《安徽工程大学研究生“三助”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校研字〔2014〕14号)文件中的岗位设置基本条件,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设置“三助”岗位。
3.助教岗位由设岗教师或教学单位提交《安徽工程大学研究生助教岗位设置申请表》到所在学院,由学院汇总将申请表(一式一份)和汇总表提交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xsgz@ahpu.edu.cn)。
4. 助研岗位由项目主持人提交《安徽工程大学研究生助研岗位设置申请表》到所在学院,由学院汇总将申请表(一式一份)和汇总表提交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xsgz@ahpu.edu.cn)。
5.助管岗位由各学院、各部门提交《安徽工程大学研究生助管岗位设置申请表》(一式一份)和汇总表到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xsgz@ahpu.edu.cn)。
6月30日前请各学院、各部门按以上要求报送电子版、纸质版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