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安徽工程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修订)》(校学位字﹝2021﹞3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具体通知如下:
一、必修环节认定
2025年必修环节认定仍然通过线下提交表格的方式。
1.对2025届毕业研究生进行社会责任学分认定,具体根据“安徽工程大学大学生社会责任学分认定标准”执行,学院报送《社会责任学分认定汇总表》(附件1)。
2.对2025届毕业研究生进行学术活动学分认定,根据研究生学术活动登记卡对所有预计毕业研究生进行学术活动学分认定,学院报送《学术活动学分认定汇总表》(附件2)。
3.对2025届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进行教学科研实践学分认定,学院报送《学术型研究生教学科研实践学分认定汇总表》(附件3)。
4.对2025届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进行专业实践环节学分认定,学院报送《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环节学分认定汇总表》(附件4)。
二、学术成果认定
各学院依据本学科情况制定的毕业学术成果要求(不低于学校基本要求),对研究生取得的学术成果进行认定。2025年学术成果登记和审核认定全部通过研究生管理系统完成,具体操作参见成果认定系统使用说明(附件5)。
三、学术成果登记和认定程序
1.研究生登记成果。研究生登陆研究生管理系统-成果管理登记成果,包括发表论文、获奖情况、获得专利等成果。
2.导师对登记成果进行审核。导师登陆研究生管理系统教师端口-科研成果管理,对研究生登记的成果进行逐项审核,主要审核成果的真实性。
3.学院对登记成果进行审核。学院研究生秘书通过研究生管理系统管理端口-研工-科研成果管理,对研究生登记的成果(导师审核后)进行逐项审核,主要审核提交材料是否规范。
4.研究生提交成果认定申请。研究生登陆研究生管理系统-毕业与学位-学术成果认定,核对个人学术成果是否录入完成,无误后提交成果认定申请,并导出《安徽工程大学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学术成果登记表》报给学院。
5.学院组织学术成果认定。学院组织相关人员在以上成果认定范围内对研究生学术成果进行审核。完成后,学院须登陆研究生管理系统管理端口-学位-学术成果认定-学术成果认定审核,进行操作,并将《安徽工程大学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学术成果登记表》和相关成果材料复印件,以及《汇总表》(一式一份)签字盖章后报送研究生部。
四、检查工作
请各学院严格对照相关文件规定和研究生培养方案,认真做好毕业生必修环节及学术成果认定工作,研究生部将协同研究生督导组对各学院认定结果组织开展抽查。
各学院于4月30日前将相关表格(纸质版和电子版)交至研究生部备案。
附件1:研究生社会责任学分情况汇总表.xlsx
附件2:研究生学术活动学分认定汇总表.xlsx
附件3:学术型研究生教学科研实践学分认定表.xlsx
附件4: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环节学分认定汇总表.xlsx
附件5:成果认定系统使用说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