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30日 星期六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研究生部(学科(学位)建设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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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级研究生培养方案制(修)订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等会议精神,紧密结合国家与社会需求,加快推进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充分发挥培养方案在研究生培养中的指导作用,根据学校工作实际,现就2026级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制(修)订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四为”方针,遵循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研究生教育规律,坚持分类培养、优化课程体系,深化科教融汇和产教融合,积极探索适应科技演进与产业快速迭代的新机制、新模式,构建价值塑造、能力培养、知识传授“三位一体”的培养体系,形成以能力提升为导向的研究生培养方案。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立德树人,实施思政赋能育人

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初心使命,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贯穿研究生培养全过程。推动思政课程和课程思政建设协同发力、同向同行,将思政元素有机融入课程教学、科研训练、工程实践与论文指导等培养全过程,健全以学生成长为核心的现代化人才培养体系。

(二)立足办学定位,彰显学科专业培养特色

主动适配国家战略与安徽省“1188”现代产业体系,培养方案的课程设置、教学内容与学位论文(实践成果)选题要紧密对接学科发展趋势、社会人才需求,深度契合学校办学定位与发展规划。立足不同学科专业的育人特质,差异化打造学科核心竞争力,凸显各学科专业培养的独特性、适配性与前瞻性。

(三)坚持目标导向,精准分层育人培养

严格遵循学术学位、专业学位研究生差异化育人定位,推动两类学位研究生教育协调发展、融通创新。学术学位研究生重在面向知识创新发展需要,培养具备较高学术素养、较强原创精神、扎实科研能力的学术创新型人才。专业学位研究生紧扣行业职业需求,培养能够解决复杂工程问题、具有岗位适配能力的实践创新型人才。

(四)规范培养环节,夯实全过程质量管控

各学科专业严格依据《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简介及其学位基本要求》《研究生核心课程指南》及各专业教指委规范标准等,科学优化研究生全流程培养体系。进一步完善和细化研究生课程学习、开题论证、中期检查、科研实践、学位评审等关键培养环节的质量标准与考核要求,健全过程、可追溯、可评价的质量管控机制。

(五)深化数智赋能,助力育人模式迭代升级

主动对接新质生产力发展和教育数字化转型战略,推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数字技术与研究生教育教学、人才培养深度融合。夯实《AI人工智能通识》必修公选课基础,鼓励各学院结合专业特点、发展方向和育人目标,开设人工智能交叉课程、数字化特色课程等“AI+”专业课,推进课程数字化教学改革转型。

三、制(修)订范围

制(修)订培养方案的范围包括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参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按一级学科制(修)订。自主设置的目录外二级学科和交叉学科培养方案须所在学位授权点与所属/牵头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共同讨论制订。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须参照“各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指导性培养方案”制(修)订。以专业学位类别招生的按专业学位类别制(修)订培养方案,以专业学位领域招生的按专业学位领域制(修)订培养方案。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分布在不同研究生培养单位的,须由专业类别(领域)主要负责学院召集相关学院协商,共同制订研究生培养方案,既保持总体一致,也包容个体差异。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培养方案需有所区分。

留学研究生培养方案参照上述要求执行。

四、制(修)订的主要内容

培养方案内容主要包括:学科专业名称及代码、学科(专业学位类别/领域)简介、培养目标、学制和学习年限、研究方向、课程体系及学分要求、必修环节、专硕研究生实践环节、科研能力及学术水平(专业实践水平)基本要求、学位论文(实践成果)及相关要求等,具体见附件。

五、工作要求

)各学院成立组织机构(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由学校各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负责全面指导),深入开展调研和研讨,广泛征求导师、任课教师、校外专家、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成员、在校研究生对培养方案的意见和建议,全面开展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制(修)订工作。

)新制订的培养方案均须严格执行专家论证制度,校外专家占比不少于三分之一,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专业学位硕士点培养方案提交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前,还须经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论证。

(三)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毕业应修最低总学分30学分,一般不高于35学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毕业应修最低总学分按国务院学位办及全国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相关要求执行,若无具体学分规定,则应修最低总学分为30学分。

(四)根据相关国家文件及全国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要求,并结合2025级培养方案运行情况,科学合理开展课程调整。学校将面向全体研究生增设1门就业规划指导课,鼓励各学院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开展相关就业培训;对停开课程进行梳理,重点淘汰近三年未开设或停开课程、内容陈旧以及与本科阶段重复的课程,并在《培养方案课程新增/调整情况汇总表》中说明原因;原则上,各学科专业应至少有1门专业课深度融入人工智能与大数据技术的“AI+”专业课程。所有课程须同步完成教学大纲的制(修)订。

(五)各专业学位授予点应进一步明确以实践成果申请学位相关要求,考核环节须增加实践成果可行性论证、实践成果展示及评价等关键环节。申请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的实践成果一般须以实体或工程形象展示形式呈现,并撰写成果报告。成果考核、学位申请等关键环节中均须引入行业企业专家参与评价。

(六)以项目制开展研究生联合培养,需在学院培养方案的基础上,结合项目要求,定制个性化培养方案,做到“一生一策”。研究生在企实践时长不得少于1年,研究生所在学院应严格落实各培养环节培养及考核认定工作。

六、工作流程与时间安排

(一)草案编制阶段(6月22日-7月15日)

各学院组织学习国家最新文件及各专业教指委指导意见,成立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组,成员须包括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行业/企业专家7月15日前形成培养方案初稿

)论证与审议(7月16日-8月15日)

各学院组织校内外专家(学术学位侧重同行专家,专业学位侧重行业专家)进行论证,形成书面意见。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研究生部。

)学校审定(9月1日前)

研究生部组织论证,各学院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录入本单位培养方案,同时组织编写完成课程教学大纲。

七、材料提交要求

请各单位于8月15日前,将以下材料(签字盖章)电子扫描版发至:yjspy@ahpu.edu.cn。

1.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组成员名单;

2.2026级研究生培养方案;

3.2026级培养方案修订说明(含新旧对照表、论证专家意见);

4.研究生课程教学大纲;

5.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意见表。

修订的培养方案在去年基础上修改,修改处用黄色底纹标出,新开课程备注“新开课程”。新开课程须填写《安徽工程大学研究生课程开设申请表》,经学院审核。新增专业课程编号由各学院统一编制。


附件1: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模板)

附件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2026年版)模板(工程类)

附件3: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2026年版)模板(非工程类)

附件4:各专业类别研究生培养方案指导意见

附件5:研究生课程教学大纲模板

附件6:研究生培养方案专家论证意见表

附件7: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意见表

附件8:安徽工程大学研究生课程开设申请表

附件9:培养方案课程新增调整情况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