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30日 星期六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研究生部(学科(学位)建设办公室)

  • +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重要通知

关于做好2025年学校硕士学位点专项合格评估工作的通知

相关学院: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开展2025年学位授权点专项合格评估工作的通知》精神和要求,学校组织开展硕士学位点专项合格评估工作,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专项合格评估内容

对照相应学位授权点专项合格评估工作方案要求,主要评估学位授权点是否达到并持续满足正在执行的学位授予点申请基本条件,是否保障了学位授予质量。

评估内容包括培养方向和特色、招生选拔、师资队伍、课程教材、案例教学、科学研究、服务贡献、学术交流、学风建设、条件建设和制度保障等方面,重点关注以下方面:

1.办学方向方面: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建立健全“三全育人”体制机制,扎实做好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

2.办学定位方面:具有清晰的办学定位和目标,不断凝练学科专业特色,坚持需求导向,积极服务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

3.质量标准方面:按规定制定并执行本学位点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基本标准,不低于国家制定的《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制定、执行培养方案并适时更新;学位点基本情况原则上应达到2024年发布的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基本条件。

4.管理制度方面:招生、培养、论文答辩、学位授予环节规定详细、具体,责任主体明确,管理制度完善,特别是学位论文开题、中期考核、答辩和学位评定等关键环节制度健全、落实到位,建立了研究生分流机制。

5.师资队伍方面:把政治素质过硬、师德师风高尚、业务素质精湛作为导师的首要选聘条件,定期开展导师培训,落实导师教书育人第一责任人的要求;专业学位中配备一定比例具有行业经历的专任教师。

6.教学质量方面:重视研究生教育教学工作,建立科学合理的课程体系,形成课程教学质量持续改进机制。

7.学风建设方面:持续加强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健全学术不端行为查处机制,无重大学术不端事件等。

二、专项合格评估程序与方式

各学位点按照相应学科评议组发布的《2025年学位授予点专项合格评估工作方案》要求填写“学位授权点基本状态信息填报系统”,形成整套专项合格评估材料。

提交的有关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涉密信息应当按有关保密规定脱密处理。

三、时间节点

1.学院材料准备阶段:参加专项合格评估的硕士点应于11月25日8:00之前,按照文件要求完成基本状态信息表填报,经学院教授委员会审查、修改、核准并通过后上传至“学位授权点基本状态信息填报系统”(访问地址:https://xwd.chsi.com.cn)。

2.学校审核阶段:研究生部根据学院提交材料,在系统进行审核并反馈完善意见。

3.学院补充完善阶段:学院在收到研究生部审核意见后,应尽快完成材料的补充完善,并将修改情况报学院教授委员会同意后,在系统再提交,同时相关修改情况形成说明材料一并报研究生部。

4.学校复核提交阶段:研究生部根据反馈意见及学院提交的修改情况说明进行复核后,11月30日前完成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硕士点的材料提交。

四、注意事项

1.除另有说明外,本次采集的信息,涉及过程信息的数据(如科研获奖、科研项目、学术论文等),统计时间段为2022年1月1日-2025年8月31日;涉及状态信息的数据(如师资队伍),统计时间点为2025年8月31日。

2.本表不能填写任何涉密内容。涉密信息请按国家有关保密规定进行脱密,处理至可以公开后方可填写。

3.学位授权点基本状态信息表的所有内容必须有确切支撑材料,并保证各表之间信息填写相互印证。

4.除另有说明外,本表填写内容涉及的人员均指人事关系隶属本单位的在编人员以及与本单位签署全职工作合同的专任教师(含外籍教师),兼职人员不计在内。

5.填报学位授权点基本状态信息时,要求师资力量同一人员原则上不得在不同学位点重复填写同一成果不得在不同学位点重复填报。

6.各学科评议组对硕士点进行投票表决,表决意见为“不合格”的,将被“限期整改”或“撤销学位授权点”处理。

学位点专项合格评估工作意义重大,为确保我校通过顺利通过此次专项合格评估,相关学院应高度重视专项合格评估工作,组织精干力量,认真做好相关工作,确保顺利通过此次专项合格评估。

联系人:赵明;联系电话:0553-2871037

 

 

研究生部

2025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