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安徽工程大学-安徽师范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协议》精神,学校拟遴选推荐我校教师申报安徽师范大学兼职博士研究生导师,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条件详见《安徽师范大学学术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所有申报人员必须符合办法中的各项规定。
二、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
1. 11月16日—11月17日,个人提交申请。请拟申报人员如实填写《安徽师范大学申请博士生指导教师简况表(2021)》,并按《安徽师范大学申请博士生导师需提交的材料清单》提交相关纸质版与电子版材料。
2. 11月18日前,学院完成推荐。学院教授委员会组织审核推荐,并于11月18日前填写《安徽师范大学申请博士生指导教师汇总表(2021,内有2页)》,并由学院统一将博士生导师申请简况表及相关附件一并提交研究生部。
3. 11月19日,研究生部复核材料后转送安徽师范大学。
三、有关要求
1. 申报材料须经学院教授委员会审核通过,并且学科所在学院应与安徽师范大学相应学科所在学院就本次兼职博导申报工作达成一致意见。
2. 各学院教授委员会应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严格把关。
3. 各学院在提交汇总表前,应综合博士立项单位建设、学科建设、申请人学术水平等因素对申请人进行排序。
4. 申请人须严格按照《申请博士生导师需提交的材料清单(2021)》中的要求准备材料。特别注意哲学社会科学类项目及业绩的统计年限为近八年(2013年10月30日至2021年10月30日),自然科学类项目及业绩的统计年限为近五年(2016年10月30日至2021年10月30日)。
5. 请各申请人和学院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提交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王力超 联系电话:0553-2871436
电子邮箱:yjs@ahpu.edu.cn
特此通知。
研究生部〔学科(学位)建设办公室〕
2021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