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30日 星期六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研究生部(学科(学位)建设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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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级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

根据《安徽工程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与学位工作实施细则》和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有关要求,现就做好2017级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培养单位应有专业实践的实施细则和工作方案,并需在研究生部备案(工作方案需包含学院、学位点实践工作指导小组构成、实践目标、实践时间安排、实践基地、实践内容及考核要求、实践的组织、指导与管理等内容)。

2. 专业实践由双导师具体负责落实,加强研究生专业实践期间的跟踪管理,了解和掌握研究生专业实践情况和思想动态,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查找原因,及时整改。

3.由导师指导研究生填写《安徽工程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计划表》(附件1),并报所在学院,经学院审核同意后,研究生方可按计划进行专业实践。学院于2018年7月3日前向研究生部提交《安徽工程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计划汇总表》(附件2)(电子、纸质盖章各一份)。

4.专业实践结束时应撰写实践总结报告,由双导师共同完成专业实践的总体成绩评定。

5.各专业学位培养单位组织学生开展专业实践,专业实践内容由双导师共同协商拟定,可采用集中实践和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并签订三方协议。三方协议具体内容由各学院按专业实践中行业特点要求自行设计,由所在学院留存。

6. 请各培养单位做好2017年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的安全保障工作。要指定专人负责参加专业实践的研究生的岗前培训及安全教育,签订安全协议(具体内容由各学院按专业实践中行业特点要求自行设计),安全协议由学院留存。

7. 各培养单位和指导教师对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应予高度重视,研究生部将随机对各培养单位的实践基地和专业实践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附件1:安徽工程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计划表.doc 

附件2:安徽工程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计划汇总表.doc